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松原市下发十项规定扶持大学生创业

浏览: 57 次 来源:名人故事传
  部分减免人事代理费
  十项新规中,前四条与减免人事代理费有关。其中一、二条规定:毕业2年之内,未就业的和实现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,持相关证件可免收2年的人事代理费。三、四条规定:身患残疾的和因公或因私负伤的高校毕业生,持相关证件终身免收人事代理费。
  宋加双说,未减轻未就业人员的负担,人社部门收取的人事代理费已从2012年的228元,减少到今年的120元,减免人事代理费,就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大学生。
  扶持大学生创业
  “在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大形势下,我市也加大了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力度,在十条新规中,关于帮助大学生创业就业培训的就有四项。”宋加双说。
  具体作法有,召开大学生与创业园对接会,把大学生接到创业园,大学生可以自主选择项目。在松原市王府创业园内创业的大学生,可以免交通费,适当减免食宿费。在一定时间内免创业场所租金、上网费。在资金上有困难的大学生,进行融资支持。
  对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,每年开展一次“创业培训进校园”活动,免费对大学生进行创业培训和指导,对合格人员颁发《创业培训合格证书》。
  免费进行创业培训
  对毕业后的高校毕业生,包括参加“三支一扶”、“一村一名大学生”基层服务项目人员、就业见习人员,全员免费进行一次创业培训和指导。
  按规定,对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和就业见习等项目的高校毕业生,松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在他们服务期内,协调相关部门免费为他们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服务期结束后,免费为其提供就业岗位或者创业项目。
  “施行新规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。我们随时为毕业生提供服务,也欢迎广大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,支援家乡建设。”宋加双说。
  据人社部门统计,2012年松原市大学生就业率达到92.2%,2012年返乡的大学生约2600人。经过预算,今后三年,返乡的大学生将逐年增加。本月19日,松原市还将举行一场大型人才交流会,与以往不同的是,在人才交流会上,创业园还将带着项目来到现场,为有意创业的大学生搭建一个平台,提供一次做老板的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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