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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采购法则

浏览: 193 次 来源:名人故事传
1.报价采购
(1)报价采购的含义
报价采购是指餐饮业者拟购置货品时,先寻找理想供应商或货源,再向其询价寄出征购函,请其寄上报价单或正式报价,这种方式的采购称报价采购。通常卖方所寄发的报价单,其内容包括:品名、数量、单位、价格、交易条件、有效期间,有时卖方为求取买方的信任,会主动提出信用调查资料供参考,有时也会寄上“样品”、“目录”及“说明书”,如果报价内容买方完全同意,此项报价采购合同即算成立。
(2)报价采购的种类
①确定报价
确定报价是指在某特定期限内才有效的报价。换句话说,此种报价是指在有效期内,卖方所提价格为买方所接受,此种交易行为即告成立,若是逾期对方不寄发接受通知,此买卖交易行为即不存在,但是若对方(买方)在接受此报价时,尚附有条件者,则原有“确定报价”即告失效,但是却成为一种新的要约。
②条件式报价
所谓条件式报价,是指厂商在报价时附有其他条件,由于条件内容不一,因而其形态十分复杂。
a.无承诺的报价:此类报价一般仅可作为参考,卖方是按当天市价报价,若遇物价波动,卖方得自行调整其价格,所以这种报价寄发时,务必声明:“本报价不受承诺的约束”,或“本报价价格按市价而增减”,或“价格随时适时变更,无需通知”。
b.卖方确认的报价:此类报价必须经卖方确认后才算生效,此类报价较无承诺的报价好,它对买方表达出交易的诚意,又可防范风险。不过若遇特殊理由,卖方可说明原因而取消确认。
c.可以先销售的报价:这种报价对卖方较有利,即卖方以一批货同时向两家以上客户报价,如果其中有人接受此报价,则后到接受者,对已售的货品即自动失效。
d.买方于同意后的报价:此类报价又称许可退货的报价,即买方须看到货品满意后才成立的报价方式,这种报价对卖方极不利,因此甚少为人所采用。
③还报价
所谓“还报价”事实上是一种讨价还价的方式。它是指买方对卖方报价单所提交易条件、产品品质规格、付款方式均甚满意,唯嫌价格太高,要求对方减价。但这种还报价与接受是不同的,还报价必须卖方接受后交易行为才告成立,如卖方不同意减价,则交易仍无法
成立。
④更新报价
更新报价是指报价有效期间已过,以同样交易条件重新再报价。
2.招标采购
(1)招标采购的含义
所谓“招标”又称“公开竞标”,它是现行采购方法常见的一种。这是一种按规定的条件,由卖方投报价格,并择期公开当众开标,公开比价,以符合规定的最低价者得标的一种买卖契约行为。此类型的采购具有自由公平竞争的优点,可以使买者以合理的价格购得理想物料,并可杜绝徇私、防止弊端,不过手续较费时,对于紧急采购与特殊规格的货物无法适用。
(2)招标采购的程序
公开招标采购必须按照规定作业程序来进行,一般而言,招标采购的流程可分下列四大步骤,即发标、开
开标、决标、签订合约等四阶段。
①发标
发标的前须对采购物品的内容,依其名称、规格、数量及条件等详加审查,若认为没有缺失或疑问,则开始制发标单、刊登公告并开始准备发售标单。
②开标
开标的前须先作好事前准备工作,如准备开标场地、出售标单,然后再将厂商所投的标启封,审查厂商资格,若没问题再予以开标。
③决标
开标的后,须对报价单所列各项规格、条款详加审查是否合乎规定,再举行决标会议公布决标单并发出通知。
④签订合约
决标通知一经发出,此项买卖即告成立,再依招标规定办理书面合约的签订工作,合约一经签署,招标采购即告完成。